校属各部门: 按照《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实行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车辆定点保险的通知》(附件1)及审计整改要求,为了规范学校公务用车保险采购行为,经学校物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,我校公务用车保险实行定点采购,定点采购单位依照甘肃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2015年公务车定点保险服务政府采购采购结果(附件2)执行。 本通知自2017年9月10日起执行。 附件1: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实行省级机关事业单位车辆定点保险的通知附件2:甘肃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2015年公务车定点保险服务政府采购项目中标商 物资采购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8月31日